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朱镕基总理今天提交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《纲要》(草案),在“加强农业基础地位,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”部分提出,要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,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,保持全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,确保到2005年全国耕地面积不低于12800万公顷。
《纲要》(草案)强调,“十五”期间要通过实施“种子工程”、完善农田水利配套设施、加强中低产田改造、调整商品粮基地建设的内容和布局等措施,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,确保粮食供求基本平衡。要拓宽农民增收领域,通过加工转化、扩大出口等多种方式,解决粮食等农产品阶段性供过于求问题。调整农产品结构,发展多种经营,引导农户面向市场生产附加值高的产品。实行适度规模经营。积极有序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,引导农民更多地从事非农产业。建设一批有利于农民直接增收的项目,增加农民劳务收入。
《纲要》(草案)提出,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。继续建设新疆优质棉基地、长江流域双低油菜基地及绿色食品基地。扩大饲料作物种植面积,加强草场建设,改良畜禽品种,加快发展畜牧业,200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3%左右。加强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保护,积极发展水产养殖和远洋渔业。合理调整农业生产区域布局,发展特色农业,形成规模化、专业化的生产格局,提高商品率。鼓励农业服务组织创新,培育经纪人队伍,全面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。支持引导乡镇企业推进结构调整、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,促进乡镇企业合理集聚、健康发展。鼓励采取公司加农户、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,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。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、销售企业和科研单位带动农户进入市场,与农户形成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的经营机制。
《纲要》(草案)同时要求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。要支持农村公路建设。加强农村能源综合建设,发展沼气、节能灶。完成农村电网改造,实现城乡用电同网同价。加强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,实现城乡通话费同价。加强以产地批发市场为重点的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,完善农村市场体系。要继续深化农村改革。扶持贫困地区发展,坚持开发式扶贫,增加对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,多方面增加扶贫资金投入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,加快发展教育、文化、卫生事业。扩大以工代赈规模,加强乡村道路、人畜饮水、基本农田、小型水利设施建设,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。对少数生存环境恶劣的贫困地区,要创造条件,实行异地开发。对返贫地区和人口继续给予支持。